0
  • 聊天消息
  • 系统消息
  • 评论与回复
登录后你可以
  • 下载海量资料
  • 学习在线课程
  • 观看技术视频
  • 写文章/发帖/加入社区
会员中心
创作中心

完善资料让更多小伙伴认识你,还能领取20积分哦,立即完善>

3天内不再提示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将由试点转为正式商用

h1654155972.5890 来源:未知 作者:胡薇 2018-05-10 09:57 次阅读
加入交流群
微信小助手二维码

扫码添加小助手

加入工程师交流群

昨日,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为鼓励移动通信业务和服务创新,提升移动通信市场竞争层次和服务水平,经总结评估,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由试点转为正式商用。

据悉,此次移动转售正式商用放宽了限制,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此外,基础电信企业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应低于基础电信企业同类业务平均业务单价(或套餐价格),鼓励双方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及商业合同约定,及时对批发价格进行调整。

同时,此次还公布了退出程序,让移动转售业务可以实现良性健康发展。

据悉,试点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进入退出程序:

(一)因自身原因,决定不再经营的;

(二)基础电信企业与试点企业终止合作,试点企业不能继续经营的;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年内未更换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四)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通讯信息诈骗案件发生的;

(五)因责任落实不到位或经营服务出现严重问题,导致恶性群体事件发生的;

(六)因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等原因而终止经营的。

据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移动通信转售用户规模已突破6000万户,占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数的比重达4.1%,其中17家企业用户规模超过百万级别;直接吸引民间投资超过32亿元,间接经济贡献超过128亿元,带动上下游新增就业岗位近6万个。42家试点企业中有17家企业用户规模超过100万户,3家企业的用户数已超过500万户,用户规模最大的企业已突破1000万户,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移动虚拟运营市场。

附《通告》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的通告

工信部通信〔2018〕70号

为鼓励移动通信业务和服务创新,提升移动通信市场竞争层次和服务水平,经总结评估,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由试点转为正式商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二、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企业,除应按照第二条所列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与基础电信企业签订的商业合同。合同中应包括:合作地域范围、号码资源、批发价格、互联互通、日志留存、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治理、网络安全、实名登记、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用户权益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履约保障、市场退出和用户善后等方面的内容。

四、经电信管理机构批准已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拟继续开展业务的,应按照本通告规定续签商业合同、申请办理更换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期间,可继续开展相应业务,基础电信企业应继续做好合作、服务及保障工作。电信管理机构将综合考虑试点期间总体情况,依法开展相关审批工作。

五、试点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进入退出程序:

(一)因自身原因,决定不再经营的;

(二)基础电信企业与试点企业终止合作,试点企业不能继续经营的;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年内未更换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四)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通讯信息诈骗案件发生的;

(五)因责任落实不到位或经营服务出现严重问题,导致恶性群体事件发生的;

(六)因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等原因而终止经营的。

六、试点企业进入退出程序,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有第五条第一项情形,试点企业应当于终止经营前90日向社会公告,通知所涉及用户和合作基础电信企业,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退出申请、用户善后处理方案、社会公示情况说明等材料,同时妥善处理用户预付费返还、费用结算、争议解决等事宜;

(二)有第五条第二项情形,基础电信企业应当于终止合作前90日向电信管理机构报告,说明理由。试点企业应同时向社会公告,通知所涉及用户,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退出申请、用户善后处理方案、社会公示情况说明等材料,同时妥善处理用户预付费返还、费用结算、争议解决等事宜;

(三)电信管理机构在收到试点企业终止经营转售业务的申请或基础电信企业终止与试点企业合作的报告后,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公示期结束60日内,电信管理机构应收回并注销试点批文;

(四)有第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公示期结束60日内,电信管理机构应收回并注销试点批文。期间,试点企业应向社会公告,通知所涉及用户,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用户善后处理方案、社会公示情况说明等材料,同时妥善处理用户预付费返还、费用结算、争议解决等事宜;

(五)有第五条第六项情形,试点企业清算及用户善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试点企业进入退出程序,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用户善后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或失信名单。

七、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基础电信企业需求,为其核配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专用号段。基础电信企业应做好相应的数据开通工作,并根据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以下简称转售企业)的需求,合理分配码号资源供其使用,确保码号资源的有效利用。转售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移动转售客户服务号码,并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位长、用途等规范使用码号。

八、基础电信企业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应低于基础电信企业同类业务平均业务单价(或套餐价格),鼓励双方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及商业合同约定,及时对批发价格进行调整。

九、基础电信企业应进一步拓宽与转售企业合作思路,积极开放更多业务功能,完善支撑转售业务系统建设和服务体系,按照企业互联业务相关技术规范,做好业务开通、话单传递、互联互通等支撑保障。

十、鼓励转售企业落实“互联网+”、数字经济等国家战略,结合企业优势资源和能力,加大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力度,在确保落实行业卡实名登记和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发展物联网行业应用等新技术新应用。基础电信企业应积极为转售企业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技术支持,做好网络等支撑保障工作。

十一、基础电信企业应做好转售业务用户日志留存工作,并为转售企业提供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治理、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等技术支持。

十二、转售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管理要求,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活动,提供支持和协助。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设立网络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依法依规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要求,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切实落实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要求。

十三、转售企业应在各业务开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专门的负责人员,定期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企业发展情况报告等,按照电信管理机构要求,做好用户服务保障和投、申诉处理、统计数据上报。

十四、转售企业应进一步规范用户服务协议,在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公示用户服务协议和客户服务号码,通过用户服务协议明确告知双方权利、义务以及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等事项,特别要包括企业终止经营时,预付费返还、争议解决等相关问题的处理原则。

十五、转售企业应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对预收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在用户未消费前不得划入企业收入,严禁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借贷。每年4月30日前,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每年8月31日前,提交当年上半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十六、转售企业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通告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对试点企业取消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资格。

十七、电信管理机构应紧密跟踪、分析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发展情况,及时解决市场问题,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为转售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声明:本文内容及配图由入驻作者撰写或者入驻合作网站授权转载。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电子发烧友网立场。文章及其配图仅供工程师学习之用,如有内容侵权或者其他违规问题,请联系本站处理。 举报投诉
  • 移动通信
    +关注

    关注

    10

    文章

    2701

    浏览量

    71764
  • 工信部
    +关注

    关注

    2

    文章

    558

    浏览量

    36997

原文标题:工信部:5月1日起移动转售业务正式商用 批发价要低于平均单价

文章出处:【微信号:C114-weixin,微信公众号:C114通信网】欢迎添加关注!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收藏 人收藏
加入交流群
微信小助手二维码

扫码添加小助手

加入工程师交流群

    评论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成都汇阳投资关于卫星物联网商用试验启动,产业闭环逐步成型

           低轨卫星通信规模化应用进入实质推进阶段 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 ,低轨卫星通信规模化应用进入实质推进阶段 。工信部将组织开展卫星物联网
    的头像 发表于 10-23 17:27 506次阅读

    智芯公司完成智能分布式馈线自动化试点验证

    近日,智芯公司所属智芯半导体联合国网河南电力三门峡供电公司、中国移动三门峡分公司完成基于 5G LAN技术的智能分布式馈线自动化试点验证。此次现网试点将5G通信技术与智能分布式馈线自动
    的头像 发表于 09-30 15:34 898次阅读

    一文详解移动通信中的干扰信号

    移动通信系统中,干扰信号是影响通信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频谱资源日益紧张,
    的头像 发表于 08-28 10:16 7794次阅读
    一文详解<b class='flag-5'>移动</b><b class='flag-5'>通信</b>中的干扰信号

    实锤!美光中国区业务调整!官方停止移动NAND开发

    业务调整或为美光在华业务持续收缩的重要信号。   针对“美光近日中国区业务调整”一事,美光正式回应表示:   鉴于移动NAND产品在市场持续疲软的财务表现,以及相较于其他 NAND 机
    的头像 发表于 08-13 08:46 2896次阅读
    实锤!美光中国区<b class='flag-5'>业务</b>调整!官方停止<b class='flag-5'>移动</b>NAND开发

    智芯公司4G+北斗短报文融合通信产品完成试点应用

    近日,智芯公司“4G+北斗短报文”双通道通信产品在甘肃、江西等多地无公网覆盖或覆盖薄弱地区完成试点应用,其智能融合的通信模式有效解决电力物联网“通信孤岛”难题,为能源互联网建设再添利器
    的头像 发表于 08-06 09:15 1036次阅读

    如何将FlexRay信号转为Can信号

    本篇教程源于一位客户的真实需求,想将Flexray信号通过软件转为Can信号,硬件设备有PXI-8517、cDAQ-9188、NI-9862。经过小编验证是可行的,
    的头像 发表于 07-03 09:16 1046次阅读
    如何将FlexRay信号<b class='flag-5'>转为</b>Can信号

    南京电信携手华为打造5G-A低空通信专网

    作为业界最大5G-A低空通信示范城市,南京电信联合华为率先建成覆盖南京主要城区的5G-A低空通信专网,实现了从试点验证到规模商用的关键转变。该网络采用数百个C-Band独立模块形成对空
    的头像 发表于 03-18 11:44 880次阅读

    广和通助力昶氪科技实现智能割草机器人大规模商用

    近日,在2025世界移动通信大会(MWC Barcelona 2025)期间,广和通宣布:其为永强集团旗下昶氪科技提供的无围线式智能割草机器人解决方案已实现大规模量产商用,满足欧洲等市场智慧庭院升级需求,助力无物理围线智能割草技
    的头像 发表于 03-12 09:23 1071次阅读

    如何将HAL库转为LL库?

    怎么将HAL库转为LL库。
    发表于 03-10 06:08

    中国移动携手华为完成智能追焦单元全球首个试点部署

    近日,中国移动携手华为发布智能追焦单元,并在广东省深圳市成功完成全球首个试点部署。传统基站天线演进为智能追焦单元是无线基站产业的重要革新,标志着包括天线在内的基站网元内生智能正逐步成为现实,将极大促进网络全面向自智网络(AN)L4级发展。
    的头像 发表于 01-15 10:57 945次阅读

    华为乾崑智驾泊车代驾VPD全球首个机场商用试点发布

    近日,深圳机场自主泊车代驾启动测试发布仪式暨自主泊车规模化应用技术研讨会隆重举行。本次是华为乾崑智驾泊车代驾VPD(ValetParking Driver)在全球首个机场的商用试点,旨在通过智能驾驶技术提升机场停车、找车效率,为旅客提供更加便捷、智慧的出行体验。
    的头像 发表于 01-14 11:04 1375次阅读

    华为乾崑VPD泊车代驾深圳机场商用试点发布

    试点正式落地深圳机场。 华为乾崑VPD泊车代驾系统作为智能驾驶技术的重要应用之一,旨在通过先进的算法和传感器技术,实现车辆的自主泊车和找车功能。此次在深圳机场的商用试点,不仅是对该系统技术实力的一次全面检验,更是对机场停车、找车
    的头像 发表于 01-14 10:36 1055次阅读

    海格通信深化与中国移动战略协同

    近日,海格通信(SZ 002465)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中国移动全资子公司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黄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双方将加快推动在“北斗+”行业应用拓展、空天地一体化协同发展、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车路云一
    的头像 发表于 12-29 15:57 1478次阅读

    北京移动开展5G-A无源物联技术试点

    近日,北京移动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实施了北京市首个“5G-A组网无源物联技术”试点项目,标志着5G-A技术在轻量级应用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 此次试点的具体应用场景聚焦于社区电动车管理。北京
    的头像 发表于 12-19 11:40 1375次阅读

    云南移动边缘算网融合创新试点三地市同步开展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移动")携手华为,在楚雄、红河、曲靖三地市圆满完成多地址组网、云NAS等新业务场景功能验证,赋能存量业务
    的头像 发表于 12-10 09:48 1043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