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 聊天消息
  • 系统消息
  • 评论与回复
登录后你可以
  • 下载海量资料
  • 学习在线课程
  • 观看技术视频
  • 写文章/发帖/加入社区
会员中心
创作中心

完善资料让更多小伙伴认识你,还能领取20积分哦,立即完善>

3天内不再提示

工信部: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的通告

5G 来源:未知 作者:胡薇 2018-05-02 14:40 次阅读
加入交流群
微信小助手二维码

扫码添加小助手

加入工程师交流群

重要信息

为鼓励移动通信业务和服务创新,提升移动通信市场竞争层次和服务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今日发文,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由试点转为正式商用。符合条件的民营、国有和外资企业,均可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二、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企业,除应按照第二条所列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与基础电信企业签订的商业合同。合同中应包括:合作地域范围、号码资源、批发价格、互联互通、日志留存、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治理、网络安全、实名登记、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用户权益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履约保障、市场退出和用户善后等方面的内容。

四、经电信管理机构批准已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拟继续开展业务的,应按照本通告规定续签商业合同、申请办理更换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期间,可继续开展相应业务,基础电信企业应继续做好合作、服务及保障工作。电信管理机构将综合考虑试点期间总体情况,依法开展相关审批工作。

五、试点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进入退出程序:

(一)因自身原因,决定不再经营的;

(二)基础电信企业与试点企业终止合作,试点企业不能继续经营的;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年内未更换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四)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通讯信息诈骗案件发生的;

(五)因责任落实不到位或经营服务出现严重问题,导致恶性群体事件发生的;

(六)因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等原因而终止经营的。

六、试点企业进入退出程序,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有第五条第一项情形,试点企业应当于终止经营前90日向社会公告,通知所涉及用户和合作基础电信企业,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退出申请、用户善后处理方案、社会公示情况说明等材料,同时妥善处理用户预付费返还、费用结算、争议解决等事宜;

(二)有第五条第二项情形,基础电信企业应当于终止合作前90日向电信管理机构报告,说明理由。试点企业应同时向社会公告,通知所涉及用户,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退出申请、用户善后处理方案、社会公示情况说明等材料,同时妥善处理用户预付费返还、费用结算、争议解决等事宜;

(三)电信管理机构在收到试点企业终止经营转售业务的申请或基础电信企业终止与试点企业合作的报告后,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公示期结束60日内,电信管理机构应收回并注销试点批文;

(四)有第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公示期结束60日内,电信管理机构应收回并注销试点批文。期间,试点企业应向社会公告,通知所涉及用户,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用户善后处理方案、社会公示情况说明等材料,同时妥善处理用户预付费返还、费用结算、争议解决等事宜;

(五)有第五条第六项情形,试点企业清算及用户善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试点企业进入退出程序,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用户善后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或失信名单。

七、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基础电信企业需求,为其核配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专用号段。基础电信企业应做好相应的数据开通工作,并根据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以下简称转售企业)的需求,合理分配码号资源供其使用,确保码号资源的有效利用。转售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移动转售客户服务号码,并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位长、用途等规范使用码号。

八、基础电信企业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应低于基础电信企业同类业务平均业务单价(或套餐价格),鼓励双方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及商业合同约定,及时对批发价格进行调整。

九、基础电信企业应进一步拓宽与转售企业合作思路,积极开放更多业务功能,完善支撑转售业务系统建设和服务体系,按照企业互联业务相关技术规范,做好业务开通、话单传递、互联互通等支撑保障。

十、鼓励转售企业落实“互联网+”、数字经济等国家战略,结合企业优势资源和能力,加大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力度,在确保落实行业卡实名登记和网络安全的前提下,发展物联网行业应用等新技术新应用。基础电信企业应积极为转售企业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技术支持,做好网络等支撑保障工作。

十一、基础电信企业应做好转售业务用户日志留存工作,并为转售企业提供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治理、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等技术支持。

十二、转售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管理要求,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活动,提供支持和协助。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设立网络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依法依规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要求,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切实落实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要求。

十三、转售企业应在各业务开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专门的负责人员,定期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企业发展情况报告等,按照电信管理机构要求,做好用户服务保障和投、申诉处理、统计数据上报。

十四、转售企业应进一步规范用户服务协议,在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公示用户服务协议和客户服务号码,通过用户服务协议明确告知双方权利、义务以及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等事项,特别要包括企业终止经营时,预付费返还、争议解决等相关问题的处理原则。

十五、转售企业应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对预收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在用户未消费前不得划入企业收入,严禁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借贷。每年4月30日前,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每年8月31日前,提交当年上半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十六、转售企业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通告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对试点企业取消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资格。

十七、电信管理机构应紧密跟踪、分析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发展情况,及时解决市场问题,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为转售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声明:本文内容及配图由入驻作者撰写或者入驻合作网站授权转载。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电子发烧友网立场。文章及其配图仅供工程师学习之用,如有内容侵权或者其他违规问题,请联系本站处理。 举报投诉
  • 移动通信
    +关注

    关注

    10

    文章

    2701

    浏览量

    71771
  • 工信部
    +关注

    关注

    2

    文章

    558

    浏览量

    36998

原文标题:工信部宣布MVNO正式商用!可发展IoT业务!

文章出处:【微信号:angmobile,微信公众号:5G】欢迎添加关注!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收藏 人收藏
加入交流群
微信小助手二维码

扫码添加小助手

加入工程师交流群

    评论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2030年卫星通信用户超千万!产业链起飞?

    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发展卫星通信用户超千万的目标。   支持开展终端设备直连卫星业务  
    的头像 发表于 08-30 07:45 7752次阅读

    中国 | eSIM终端设备进网许可检测、CTA入网解析

    “无卡时代”到来、eSIM全国上线2025年10月,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正式获得eSIM手机商用试验批复,在全国31个省区市同
    的头像 发表于 10-29 18:09 443次阅读
    中国 | eSIM终端设备进网许可检测、CTA入网解析

    成都汇阳投资关于卫星物联网商用试验启动,产业闭环逐步成型

           低轨卫星通信规模化应用进入实质推进阶段 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 ,低轨卫星通信规模化应用进入实质推进阶段 。
    的头像 发表于 10-23 17:27 515次阅读

    中兴滨江工厂入选2025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

    中兴滨江工厂又双叒拿奖啦!凭借数字化、5G化、智能化领域卓越实践,滨江工厂成功入选2025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继荣膺国内“首个五星5G工厂”和
    的头像 发表于 09-22 15:11 765次阅读

    工业和信息化关于优化业务准入促进卫星通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信管〔2025〕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的头像 发表于 08-29 09:51 1963次阅读

    亿铸科技入围算力强基揭榜行动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厅(以下简称“”)发布了《关于公布算力强基揭榜行动入围名单的通知》,亿铸科技作为核心参与单位联合申报的“大规模
    的头像 发表于 06-30 14:57 901次阅读

    后摩智能入围算力强基揭榜行动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以下简称“”)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算力强基揭榜行动入围名单的通知》,后摩智能凭借 “高能效比边端侧大模型推理加速
    的头像 发表于 06-26 18:00 927次阅读

    燧原科技入选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高新技术司发布了《2024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公示》,燧原科技入选未来产业创新发展“领军企业”优秀典型案例。
    的头像 发表于 03-31 17:52 1161次阅读

    启动万兆光网试点项目

    中广泛部署万兆光网。这一举措不仅将极大提升网络传输速度和质量,还将为未来的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表示,通过试点项目的实施,将有效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紧密合作,共同解决当前万兆光网技术应用中
    的头像 发表于 01-09 11:10 791次阅读

    惠州聚飞光电荣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近日,部发布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通过认定,荣获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 国家级殊荣,行业顶
    的头像 发表于 01-05 11:14 1841次阅读

    规划2025年信息通信业发展目标

    近日,明确提出了2025年信息通信业的高质量发展目标,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具体举措。 在5G网络建设方面,
    的头像 发表于 12-31 10:09 1682次阅读

    部发布11月电信行业运营数据

    近日发布了2024年11月份的电信行业运营报告。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全国电信业务收入累计达到15947亿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6%。 在
    的头像 发表于 12-24 09:32 935次阅读

    部优化车联网直连通信信道配置

    近日,据无线电管理局最新消息,为推动我国车联网直连通信的快速发展,
    的头像 发表于 12-19 11:42 1453次阅读

    特斯拉Cybertruck完成能耗申报

    近日,特斯拉Cybertruck成功完成了能源消耗量的申报工作。这一里程碑的达成,标志着Cybertruck在国内市场的进一步推进,为消费者带来更加清晰、具体的能耗数据。 根据
    的头像 发表于 12-12 10:49 808次阅读

    小米首款SUV车型YU7亮相申报

    小米集团旗下的首款SUV车型YU7近日在车辆型号申报信息中正式亮相,标志着小米汽车业务的又一重要进展。据
    的头像 发表于 12-10 11:26 1572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