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原电力工业部“中科教[1998]28号”文第101项的安排而制定的。
本标准的常规检测试验部分所采用的术语、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主要以DL478—92《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为依据。本标准的性能检测试验及动模试验部分技术要求以DL/T553—94《220kV~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为依据。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原电力工业部继电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邱宇峰、蒋宜国。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220kV~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装置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检测结果的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220kV~500kV电力系统数字式故障动态记录装置的检测。可作为这类产品的研制、生产和检测部门的检测依据,运行部门现场检验可参照采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423.1—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 2423.2—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 7261—87 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 14537—93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与碰撞试验(idtIEC255-21-2: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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