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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电子发烧友网 > 图书频道 > 电子 > 《高等数学》 > 第10章 无穷级数

第1节 收敛级数与正项级数

10.1.1 收敛级数的性质

性质一:若级数收敛,a为任意常数,则亦收敛,并且 =a

性质二:若两个级数都收敛,则也收敛,并且有=+

性质三:一个收敛级数对其项任意加括号后所成的级数仍收敛,且其和不变。

注意:加括号后的级数为收敛时,不能断言原来未加括号的级数也收敛,即性质三的逆命题不成立。

例:显然级数发散,加括号后成为(1+1)+(1+1)...显然结果为零。

性质四(收敛的必要条件):若级数收敛,则

注意:此命题仅给出了级数收敛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例:1+1/2+1/2+1/3+1/3+1/3+...+1/n+...+1/n+...

它的一般项,但级数是发散的。

 

10.1.2 正项级数的审敛法

正项级数的定义:各项都是正数或零的级数称为正项级数.

1.(比较审敛法):设都是正项级数,且(n=1,2,3,…).

若级数收敛,则级数收敛:反之,若级数发散,则级数发散.

推论1:设都是正项级数,如果级数收敛,且存在自然数N,

使当时有(k>0)成立,则级数收敛;如果级数

发散,且当时有(k>0)成立,则级数发散.

推论2:设是正项级数,如果有p>1,时(n=1,2…),则级数

收敛;如果(n=1,2,…),则级数发散.

2.(比值审敛法):若正项级数的后项与前项比值的极限等于:,

则当时级数收敛; (或)时级数发散;

时级数可能收敛也可能发散.

3.(根值审敛法):设为正项级数,如果它的一般项的n次根的极限

等于:,则当时级数收敛, (或)时级数发散, 时级数可能收敛也可能发散.

交错级数的定义:各项是正负交错的级数称为交错级数.

10.1.3 交错级数的审敛法:

1.(莱布尼兹定理):如果交错级数满足条件:

(1): (n=1,2,3,…)

(2):

则级数收敛,且其和,其余项的绝对值.